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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1-03 17:28:06

来源: 东坡区政府办

分类: 政策法规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函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川商市建〔2022〕16号)相关要求,为深入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快速发展,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促进项目取得实效,我区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六届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呈报如下(详见附件),函请转报省级相关部门。

联系人:袁帅,联系电话:18628999387。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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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323号)和《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川商市建〔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动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构建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和项目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 党 的 二 十 大  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加快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区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基本建立完善全区统筹,以主城区三个街道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实现主城区有商贸和物流配送中心、镇有连锁商超和物流站点、村村设商贸、快递服务点;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项目一(商贸流通类)

1.项目名称:乡镇农贸市场达标提升

2.实施主体:眉山市东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3000万元

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对多悦镇、万胜镇等9个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改造或新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市场道路、交易区、地下管网、强弱电等提升改造,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垃圾处理、公共厕所、广告标识牌和宣传栏等设施,以进一步提升乡镇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

5.建设周期:6个月

6.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7.财政资金支持金额:500万元

(二)项目二(商贸流通类)

1.项目名称:集镇连锁超市建设

2.实施主体:眉山瓯锦万家乐超市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200万元

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支持重点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在全区乡镇新建或改造连锁超市门店,对新建或改造的门店装修改造、设备购买等费用进行奖补,完善乡镇连锁商贸流通网络,打通农村消费品上下行通道,拓宽销售渠道。

5.建设周期:12个月

6.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7.财政资金支持金额:50万元

(三)项目三(物流类)

1.项目名称:东坡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实施主体:四川宏远上铖超市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1500万元

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在原配送中心基础上改造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购置货架、货车、叉车、栈板、整理箱等物流配套设施设备,采用RF移动终端,从收货验货、配送到拆零配货,全面实现配送流程优化、物流管理智能化,打造智慧物流。同时购进办公用电脑、桌椅等配套设施,并对软件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5.建设周期:24个月

6.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7.财政资金支持金额:423.75万元

(四)项目四(农产品上行类)

1.项目名称:东坡区永丰村综合服务中心(丰收里)

2.实施主体:眉山东坡老家文旅传媒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100万元

4.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太和镇永丰村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集产品展示展销、直播带货、邮政快递、城乡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东坡农产品上行。

5.建设周期:6个月

6.支持方式:以奖代补

7.财政资金支持金额:3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眉山市东坡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东坡区政府全面领导,区级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共同推进。定期召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建设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兑现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促进县域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业集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金融扶持、企业培育、品牌建设、市场优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采取公私合营、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县域商业建设及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三)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目标的分解落实与考核,提高考核权重。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和年终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眉山市东坡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323号)和《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177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财政补助安排,专项用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完善乡镇农贸市场服务体系。

2.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

3.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4.拓展乡镇商业网点网络体系。

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业务培训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2.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3.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区商务博览局、区财政局共同管理。区商务博览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政策落实等情况。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

 第三章 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承办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眉山市东坡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纪录。

3.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对象应有必要的投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补助资金比例不得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第九条 为加快财政资金支付,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开工可进行资金预拨,预拨比例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0%,建设进度完成80%再拨付50%,剩余资金待项目验收绩效后一次性拨付。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承办主体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区商务博览局;区商务博览局审核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提出资金拨付意见的函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

 第四章 项目的实施与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的实施,所有项目原则上应按照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的实施方案中具体内容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对个别项目作调整的,应报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同意后再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办主体向区商务博览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区商务博览局组织区财政、农业(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书面报市级主管部门验收。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区商务博览局和区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承办主体三年内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面资金的资格。

第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财政局、区商务博览局负责解释, 如

遇有关政策调整将作相应变更。


责任编辑: caiy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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